音樂這種東西其實沒有那麼難解,除非是耳朵不自由(註一)的人,就算聽不懂,也可以上網咕狗或是查一查維基,麻煩的就在於你怎麼去詮釋給小學四年級以下的小朋友聽,最難解釋的莫過於你找不到一個合適的中文字眼來代換。
我很喜歡這堂課的原因,其實就是因為這些音樂結合了文化和歷史的元素在裡面,而這恰好是我勉強可以拿來說嘴的部份,當然也有一部分原因是泰勒哥上完課後就順手把上課用的兩片光碟送給我(笑)。離題了,那接下來我就大致複製我在課堂上幫小朋友做的中文解釋。
Jazz ,台灣譯作爵士,是由美國的黑人所發展出來的音樂,他們穿西裝打領帶,帶著墨鏡,以薩克斯風和伸縮喇叭等管樂為主。
Blues ,台灣譯作藍調,同是由美國黑人發展出的音樂,爵士稍微輕鬆愉快,而藍調而緩慢而憂鬱,帶有些許的苦悶。
這兩種音樂其實代表的是那個時代美國黑人的苦悶,他們從故鄉非洲大陸被賣到美洲,過著非人的採棉花生活,有一餐沒一餐,不時要被白人老闆拿鞭子抽,那樣的背景下,黑人他們天生的音樂細胞發展出這種帶有淡淡憂傷的樂曲。
Hip hop ,台灣譯為嘻哈,特色就是以饒舌為主,穿著大尺碼的衣服,和華麗的水鑽吊飾。過大尺碼的衣服,一開始是因為普遍的貧窮,為了節省在衣服上的花費,卻意外成為一種流行風尚。
嘻哈不只是音樂,它同時也代表美國的街頭文化,甚至成為一種生活方式;而他們的牙買加老鄉也發展出另一種帶有海洋和大麻風味的音樂,也就是Reggae (台譯:雷鬼)。
雷鬼相較於嘻哈,都是偏向饒舌,但雷鬼的風格卻又顯得輕鬆自在,不似嘻哈常帶有諷刺和攻擊性的battle 內容。他們留著長長捲捲的頭髮,以黃、綠、紅為其服裝的主色,人手一支大麻煙。乍看之下好像很頹喪,但那其實是當地人的一種信仰;算是另類的「樂活」。
(未完待續)
註一:
日文中形容喑啞人士為耳朵/嘴巴不自由的人,在此表示對喑啞人士的尊重。
註二:
當然我講話不會像上面這麼文言。